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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名参加顺德区人才专卖房 政策解读宣贯会的通知
发布:2018-03-23 14:07 来源: 点击数:

全体教职员工: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人才专卖房管理暂行办法》(顺府办发〔2017〕138号)(附件1坚持“落地顺德、服务顺德、贡献顺德”的原则基础上,顺德区政府面向符合相关规定的高层次人才公开销售顺德区人才专卖房。我校是顺德校地战略合作单位,学校老师属于人才专卖房销售对象范畴。为了让广大教职工了解专卖房的相关政策,现将人才专卖房的有关信息通知如下

一、专卖房房源

顺德区北滘镇领贤公馆等房源,本批专卖房价格约为9800元/平米(毛坯),具体以顺德区政府公布为准。

二、供应对象

顺德区人才专卖房原则上面向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及以上条件的校地合作项目高层次人才销售。校地合作项目高层次人才,即经佛山市顺德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的,在2012年1月1日之后(以合作协议书签订日期为准)各高校与佛山市顺德区政府协议共建的创新创业平台、医院、学校等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

三、评分办法

本次评分指标总分为100分,其中“项目关联度”指标为30分,“个人条件及关联度”指标为70分,具体指标内容详见附件2(最终版本以顺德区政府公布为准)

四、专卖房的管理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人才专卖房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九条规定,“人才专卖房自初始核发不动产权证之日起8年内,不得出租(借)、转让、赠与、抵押(不含按揭)”。

    为了更好地掌握需求,请有意向参加人才专卖房政策解读宣贯会的教职工于3月25日前发送邮件至梁玉婵老师办公邮箱(201510023@oamail.gdufs.edu.cn)登记,邮件标题格式统一为“教工姓名+南/北校区参加+手机号码”,学校将视报名情况与顺德区联系安排宣贯会事宜。

(更多有关顺德区人才专卖房的信息,请访问大学城卫星城官方网站http://www.dxcwxc.com/及关注“大学城卫星城”微信公众号。)

 

附件1.《佛山市顺德区人才专卖房管理暂行办法》

          2.人才专卖房评分办法(校地合作项目)

 

 

 

资产管理处

2018年3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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