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按照我校关于做好201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精神,现就我院研究生推免工作方案公布如下:
一、推免生接收条件
(一)推免生申请须同时具备以下几项条件:
1. 获得推荐免试资格;
2. 思想政治素质高,有理想、有道德、守纪律;
3. 综合素质强,身心健康;
4.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5. 通过CET四级考试(非外语类专业)。
(二)我院各学科点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
二、推免生接收程序
(一)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教育部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推免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我校的推免生接收章程、专业目录及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我校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推免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自主报考,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自主多次平行报考招生单位及专业。
具体工作流程和系统操作过程如下:
1. 考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
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自2014年9月20日起,可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注册并上传照片和网上缴费。9月28日起,考生通过系统正式报名,可同时填报3个志愿,每个志愿48小时内不可更改。
2. 资格审核及志愿管理
学院将在系统中查询到考生报考志愿,并及时完成资格审核工作。通过审核后,可向考生发放复试通知,并解锁未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志愿。
3. 复试
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对复试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培养单位根据考生回复情况,下载考生复试名单并组织复试。
4. 待录取通知
各单位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处招生办审核后,通过系统向考生发布拟录取通知,通知中必须有相应的复试成绩,并注明回复时限,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回复者,视为放弃推免拟录取资格。
5. 拟录取名单备案
研究生处将经过公示和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上报广东省考试院审核备案。
(二)复试
1、各单位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布复试通知。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我校参加复试工作,逾期不参加的视为放弃。复试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本科学习期间的成绩单、外语等级证书和获奖证书等的原件和复印件材料一份,由各培养单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在研究生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体检表,自行前往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于复试时与其他报名材料一起递交给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
2、推免生复试录取办法如下:
(1)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是指免去初试,但不免复试,且必须在录取之前进行复试;
(2)在考核学生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避免单纯按课程考试成绩排名;
(3)复试考核形式可以采取口试、笔试或两者结合的方式。笔试原则上要求准备正副卷;口试必须命制多套平行试题,由考生随机抽取回答;
(4)对于跨一级学科申请的学生,应本着积极、稳妥、实事求是的原则,制定相应考核标准进行复试。
3、本院推免复试具体工作安排
本次推免录取工作我院将严格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首先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由学院进行资格审查,然后安排复试工作。本次推免录取工作的复试我院只安排面试。
面试主要分为三个部分:英语(形式为自我介绍和面试组老师提问)、经济学原理问答及相关专业问题,面试记录员详细记录,面试老师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每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为20分钟左右。
面试时间:第一批 2014年10月10日(周五)下午14:30分
第二批 2014年10月16日(周四)下午14:30分,(视情况是否安排)
面试地点:南校区教室
面试有关说明:
为尽量避免出现各位考官给出的分数差异较大的现象,各组按以下程序给出考生面试成绩:
(1)面试成绩按百分制给出。
(2)各组在第一位考生面试完毕后,面试暂停10分钟,由组长领导面试组成员商议决定第一位考生的成绩(分数分布见下一条款),即各位考官对第一位考生所给的成绩一致。以后各位考生的成绩均以第一位为参照,各位考官分别给出,不再商议。面试结束后,各组立即算出各位考生的平均分数(无加权),上报录取领导小组。
(3)成绩分布如下:
面 试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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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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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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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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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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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能力、潜力,思维与反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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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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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所报考专业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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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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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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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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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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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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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成绩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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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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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结束后,若某组成绩出现整体偏高或偏低情况,录取领导小组可根据情况以适当方法调整。
三、推免生拟录取
(一)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于10月18日前完成复试工作(学院可根据自身情况提早复试,确定拟录取名单,以争取生源),并将由复试小组成员和主管领导签署意见的推免生审查汇总表与考生材料一起送交研招办,研招办审核后,各学院委派专人统一领取推免生接收函。
(二)所有获得推荐资格的应届生均须登陆“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缴费、录取及信息备案工作,未经我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列为统考生。获得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资格的学生,须在我校新生入学报到的规定时间内报到。
(三)接收推免生的名额原则上以不超过当年招生总人数的30%为准。各学科点在确定推免生的拟录取专业、研究方向时,同时确定其录取类别。考生承诺书由各单位保存。
(四) 推免生拟录取名单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校内网站公示,公示期10天。对有异议的学生,学校会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如无异议,由学校报省级招办审核备案。未经公示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四、推免生资格复审
对获得录取资格的推免生,由研究生处在新生入学报到时进行资格复审。对未通过资格复审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一)完成本科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所有专业课程均无补考或重修纪录;
(二)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
(三)取得推荐免试录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共选修课成绩均须在“及格”以上;
(四)取得录取资格至资格复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五)按时获得学历和学位证书。
五、推免生待遇
凡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原则上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硕士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同时可参加国家奖学金、研究生专项奖学金,以及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津贴等的评审。
六、联系方式
学术型研究生联系人:袁老师 联系电话:39328096
E-mail: yqh15@126.com
国际商务硕士教育中心联系人:邹老师 联系电话:39328096
网 址: mib.gdufs.edu.cn
地址:广州市广州大学城我校院系办公楼303室 510006
附件:招生目录及参考书目
http://www1.gdufs.edu.cn/gwyjs/2015ssml/index.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