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按照我校关于做好2012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精神,现就我院推免工作方案及安排公布如下:
1、个人申请
应届本科毕业生获得所就读学校的推免资格后,应向我院提交申请表(表格在我校研究生处或本通知附件网页上下载),同时还需提交本人本科学习期间的成绩单原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外语考级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以供审查。
2、资格审查
我院按以下条件,初审学生申请资格:
(1) 有理想、有道德、守纪律,思想政治表现好;
(2)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综合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毕业生的前10%;
(3)获得推荐免试资格;
(4)通过CET四级考试(非外语类专业);
通过资格初审的学生应参加复试。我院对申请者提供的材料初审后,于2011年10月11日前确定推免生复试名单,并通知到考生进行复试。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招收:
(1) 专业课程有过补考或重修记录者;
(2) 因身体缺陷或疾病不能继续学习者;
(3) 受过记过及记过以上处分者。
3、复试安排
本次推免录取工作的复试我院只安排面试,面试主要分为三个部分:英语(形式为自我介绍和面试组老师提问)、专业试题问答(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题目,签上两个题目任选一个)、相关提问,面试记录员详细记录,面试老师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每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为20分钟左右。
面试时间:2011年10月14日(星期五)下午14:30分
面试地点:南校区学院会议室
4、录取工作
我院将在资格审查和复试的基础上根据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2012年接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推免生的拟录取专业、研究方向和录取类别。
5、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老师 联系电话:020-39328595
地址:广州市广州大学城我校院系办公楼315室 510006
E-mail: yqh15@126.com
附件 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