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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立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第二批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2018-03-12 16:51 来源: 点击数:

各项目负责人:我们学院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3月15日。院系楼302袁老师

 

各学院(或单位)和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广外校〔2012〕47号),学校将组织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创新创业项目”)进展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检查内容包括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经费开支、存在的问题等。

本次主要针对2017年度立项的两年期创新创业项目(附件1)进行中期检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创新创业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由各项目所在学院或单位负责组织,教务处负责审核;

2.中期检查要求提交《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2)和相关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填写完中期检查表后,须经指导教师审核、填写意见和签名。学院或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专家组组长和学院或单位负责人分别签署意见。

3.附件1中所有项目必须参加本次中期检查,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检查的,项目负责人须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延期结项申请表》(可延期一年)(附件3),经指导老师和学院或单位同意,教务处审核后方可予以延期;若既不按期参加中期检查又不及时申请延期的项目,学校将暂停经费资助直至终止项目。

4.如项目组成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有变动,请项目负责人填写《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成员调整申请表》(附件4)。

请各项目负责人将中期检查材料电子版文件命名为“项目编号+中期检查材料”,上传到教务系统大创项目管理模块。系统开放时间为4月2日-16日。同时,提交纸质版中期检查材料一份到学院或单位存档备查。如申请项目延期或更换项目成员,请一并提交两份延期申请表或成员调整申请表到学院或单位(一份学院自留存档、一份由学院统一交教务处实践科)。

请各学院或单位于4月16日前网上审核中期检查材料,并提交纸质版中期检查项目汇总表一份(附件5)。如有延期或更换成员,请将延期申请表或成员调整申请表一份一并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特此通知。

联系人:葛老师     南校行政楼237,北校行政楼120

电话:39328937



教务处
2018年3月12日

 

  • 附件【附件1-5.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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