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24年招收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我校研究生硕博连读管理办法》(广外校〔2019〕32号)《关于做好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生培养和招生的补充意见》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2024年考核工作细则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经济贸易学院研究生硕博连读考核工作在学院博士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和学院博士招生监察小组的监督下开展工作。笔试和面试具体工作安排由相关系、办负责。
二、申请资格
硕博连读申请人硕士阶段所学专业与申请博士专业应在同一一级学科,且只接收我校在读二年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申请。
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二)申请人已按本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修满相应学分(含正在修读),已修课程成绩平均分≥80分,无首次修课不合格记录和违纪处分记录;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
(三)申请人须在攻读硕士研究生期间以独立完成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身份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者以第二作者身份(第一作者须为我校研究生导师)在三类以上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
(四)申请人在攻读硕士研究生期间参与(排名前5)省部级以上课题1项,或主持校级课题1项。
(五)以上所有研究成果均须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
三、工作程序
l 本人申请
硕博连读申请人需征得拟报考的博士生导师同意。如硕博连读研究生拟报名的博士生导师与硕士阶段的指导教师不同,还应征得硕士生阶段指导教师的同意。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于12月5日17:00前到大学城校区院系办公楼308室(刘老师,电话:020-39343282)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由本人签名,且申请人的硕士生导师已签署同意推荐意见的《我校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审批表》。
2.拟报考的博士生导师书面同意意见。
3.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审查表。
4.两名相关专业的教授,或具有相当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的推荐信。
5.申请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包括申请人的学术背景、已取得的主要研究成果和攻读博士学位学习阶段的研究计划。
6.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
7.硕士期间公开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复印件以及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证明材料。
8.缴纳报名费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缴纳报名费120元/人(不含网银手续费),网上缴费时间为11月22日—12月5日(每天9:00-17:00)。
具体办法如下:
(1)登录
https://zfpt.gdufs.edu.cn/mobile2/#/qrcode-pay-2?range=2964&project=1627 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缴费。
(2)未能按时、按要求缴纳报名费者,报名信息无效。
(3)报名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
l 资格审核
我院将根据学生在校期间政治表现、学习成绩及科研完成情况等进行全面审核,确定参加资格考试的学生名单,名单预计将于12月7日在学院网站公布。政治表现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学习成绩及科研完成情况由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审核。
l 综合考核工作
综合考核根据本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结合申请人提供的申请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等材料,重点考核考生外语水平、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和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与综合素质,包括业务考核、素质考核等。
1.笔试环节
笔试工作由国际贸易学、产业经济学和区域经济学三个学科组统筹。
笔试时间:2023年12月8日(周五)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环节
面试工作由国际贸易学、产业经济学和区域经济学三个学科方向负责人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2023年12月8日(周五)下午14:30-17:00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工作依照学科成立相应考核小组,各小组成员人数为单数,包含不少于5名博士研究生导师,其中至少1人为校外博士研究生导师。考核小组实行回避制度,即申请人的导师(原硕士导师及申请的博士导师)不得作为所申请二级学科考核小组的成员。
3.成绩构成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以百分制记录最终成绩。申请人在硕士研究生期间的学习成绩及发表的论文,考核小组以适当的分数记入面试成绩中。综合考核单科(笔试、面试两科之一)成绩低于 60 分的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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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