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根据《关于2019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须对其初试、复试成绩等内容进行公示。详情请见附件。
在公示期间,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期:2019年9月9日至9月11日
电 话:020-39343282
联系人:夏老师
电子邮箱:201810115@oamail.gdufs.edu.cn
地 址:南校区院系办公楼303